[公告] 技嘉:公告本公司113年度海外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完成訂價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07-16 23:21:11)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7/16
2.公司名稱: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海外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完成訂價
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48764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
公告事項:
一、海外公司債發行總額、債券每張金額、發行價格及預定發行日期:
本次發行總額:美金300,000,000元
債券每張面額:美金200,000元或為美金200,000元的整數倍數
發行價格:依面額100%發行
預定發行日期:113年7月23日
二、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
三、海外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債券除已被提前贖回、買回並註銷或行 
使轉換權外,發行公司應於到期日,按本債券面額加計
年利率0.875% (按半年計算)之收益率,以美金將本債券
贖回。到期贖回金額將按訂價日決定之新台幣兌美金匯率
(訂為1美金兌換新台幣32.61元,下稱「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並
以該新台幣金額按當時匯率(參考上午十一時Taipei Forex Inc.所顯示之定盤匯率)
換算為美金償還。
到期日:118年7月23日。
四、轉換辦法及重要約定事項:
(1)發行公司名稱: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技嘉」或「發行公司」或「本公司」)。
(2)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除下列情事外,債券持有人不得要求本公司於到期日前將其
持有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
(a) 除本債券被提前贖回、買回並註銷或轉換外,債券持有人
得分別於本債券發行屆滿三年當日,要求發行公司依本債
券面額加計年利率為0.875%之利息補償金,且以每半年為計
算基礎所得之金額(以下簡稱「提前贖回金額」),將
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
(b) 若技嘉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債券持有人得
要求發行公司依提前贖回金額,將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
(c) 若發行公司發生本債券受託契約(以下簡稱「受託契約」)
所定義之控制權變動情事時,債券持有人得要求發行公司
依提前贖回金額將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
(d) 債券持有人行使前述賣回權,及發行公司受理債券持有人
之賣回請求,應依據受託契約所訂賣回程序為之,發行公
司將於受託契約所訂之付款日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債。
提前贖回金額將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並以該新臺幣金
額按賣回當時匯率(參考上午十一時Taipei Forex Inc.所顯
示之定盤匯率)換算為美金償還。
(3)發行公司之提前贖回權:
發行公司於下列情況,得提前贖回本公司債:
(a) 於本債券發行之日起屆滿3年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如發行
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依當時匯率換
算為美元),連續30個營業日中有20個交易日(如遇除權或
除息者,於除權或除息交易日至除權或除息基準日之間,
採用之收盤價格,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前之價格)達提前
贖回金額(定義於後)乘以當時轉換價格(以固定匯率換算為
美元)再除以本債券面額後所得之總數130%時,發行公司得
以提前贖回金額贖回全部或部份本債券。
(b) 百分之九十以上之本債券已被贖回、經債券持有人行使
轉換權、買回並註銷時,發行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將尚
流通在外之本債券全部贖回。
(c) 因中華民國稅務法令變更,致使發行公司於發行日後因
本債券而稅務負擔增加或必須支付額外之利息費用或增加
成本時,發行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提前將本債券全部贖
回。倘債券持有人不參與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不得請求發
行公司負擔額外之稅賦或費用。
「提前贖回金額」係指公司依本債券面額加計年利率0.875%
之利息補償金,且以每半年為計算基礎所得之金額。
提前贖回金額將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並以該新臺幣
金額按贖回當時匯率(參考上午十一時Taipei Forex Inc.
所顯示之定盤匯率)換算為美金償還。
(4)轉換規定:
(a) 轉換標的
技嘉新發行之普通股(以下簡稱「普通股」)。
(b) 轉換期間
除提前將本債券贖回或買回或停止轉換期間(定義如下)
外,債券持有人得於本債券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不
含發行日),至(1)到期日前10日止,或(2)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之日
或本公司行使贖回權之日(不含到期日)前第5個營業日止,依相關法令及
受託契約之規定,隨時向發行公司請求將本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之
普通股。
前述停止轉換期間係指:
(i) 依中華民國法律停止過戶之期間,包括於技嘉股東常
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
(ii) 若技嘉辦理無償配股、現金股息或現金增資時,自技
嘉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
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iii) 如技嘉辦理減資者,自技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
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iv) 如技嘉辦理變更面額者,自技嘉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
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v) 其他依中華民國法令或台灣證券交易所
規定之停止過戶期間。
前述有關停止過戶期間之法令如有變更時,應依修訂法令後辦理。
(c)轉換價格
本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58.87元。
(轉換價格所用之固定匯率為美金:新台幣=1:32.61)。
(d)轉換普通股股數
轉換時,以本債券發行面額乘以固定匯率,再除以轉換日
當時的每股轉換價格,計算出可轉換為發行公司之普通股
股數。如有不足一股時,其餘數將以美金現金支付,計算
至美金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e)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公司債發行後,轉換價格應依據市場反稀釋慣例調
整之。相關價格調整應按本公司債公開說明書及/或受託
契約之規定及公式定之。
五、發行及交易地點:新加坡交易所。
六、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七、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支應海外購料之資金需求。
八、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本次所發行之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若全部按發行後轉
換價格轉換為普通股,如全數轉換,則原股東股權之稀
釋比率約為4.11%(不含GDR),其對原股東股權稀釋比例效果尚屬有限。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68677.12 159.03 0.23%
以太幣ETH 3914.27 88.37 2.31%
瑞波幣XRP 0.527972 0.00 -0.05%
比特幣現金BCH 484.69 0.72 0.15%
萊特幣LTC 84.76 0.86 1.03%
卡達幣ADA 0.461294 0.00 0.64%
波場幣TRX 0.112073 0.00 -0.90%
恆星幣XLM 0.108659 0.00 -0.02%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