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10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暫定依票面金額之100%~103%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及發行
及轉換辦法,訂定發行日期、發行價格、轉換價格及相關事宜。
(2)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
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及轉換辦法、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
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發行轉
換公司債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
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