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公司名稱: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9月27日截止,
惟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09/30~113/10/30
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敦南分行
及其各分支機構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將儘速依股東所認購之股份,
撥入其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洽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