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113年11月13日證櫃監字第1130010210號函規定辦理說明
(1)113/11/18-113/11/22到期票據:400仟元
(2)113/11/18-113/11/22應償還借款:2,599仟元
(3)113/11/18-113/11/22應支付工程款:0仟元
(4)預估未來三個月資金可收入約22,170仟元,現金需求約217,537仟元
資金淨流出約195,367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當週現金需求總計為2,999仟元,主要係租賃公司應付票據400仟元、
銀行本息2,599仟元,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