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8
2.公司名稱:神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0,000張,每張面額10萬元,
上限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8月
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1921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為確保資金募足之可行性,已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
申請展延至114年2月20日以前募集完成。
(3)上述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11月15日金管證
發字第1130362238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