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刪「父母懲戒權」不得傷害子女身心健康!藍委批疊床架屋 (2024-11-29 13:29:54)

兒少遭虐事件頻傳,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民法》1085條修法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政務委員林明昕強調,修正草案是跟進司法審判實務,現行審判早有具體紅線,就是不得傷害子女身心健康。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相關規範意旨,確保兒童免於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因此修正民法第1085條有關父母懲戒的規定,宣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採取有利成長及非身心暴力的方式。



法務部表示,修正《民法》第1085條,以闡明父母行使教養權的原則,並避免混淆懲戒與教養的概念內涵,宣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尊重其人格發展,禁止對未成年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的意旨。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強調,未來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衛福部也將與教育部攜手,持續布建親職教育資源。



民團認為,以法律明文要求父母尊重子女之人格、嚴禁家暴,是社會進步象徵,日韓早已明定家長不可以體罰或虐待,我國進度相對落後,政府不應只是修法,更應提供家長正向教養資源及親職教育課程。但政府應該提供父母喘息服務等配套措施,反對缺乏配套的粗暴修法。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如果是要避免「懲戒造成的身心暴力行為」,現行條文「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加上「不得使用暴力行為」即可。懲戒範圍很廣泛,包括限制孩子看手機、扣孩子零用錢、罰站、罰抄,都是社會普遍接受的懲戒範圍。



李彥秀批評,貿然取消「懲戒」,又加上「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的空泛規定,只會造成社會更大的爭議與父母的困擾。《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原本就有「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的行為,行政院根本是疊床架屋。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8489.22 2,534.28 2.64%
以太幣ETH 3635.19 -21.42 -0.59%
瑞波幣XRP 1.76 0.29 19.50%
比特幣現金BCH 521.06 1.60 0.31%
萊特幣LTC 100.37 3.09 3.18%
卡達幣ADA 1.09 0.08 7.56%
波場幣TRX 0.206895 0.01 2.80%
恆星幣XLM 0.538777 0.06 11.66%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