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8
2.公司名稱: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111年01月18日開始發行,至民國
114年01月18日到期,擬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到期還本事宜,並終止上櫃買賣。
6.因應措施:債券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民國114年01月18日到期,並於到期日
之次一營業日起(114年01月20日)終止上櫃買賣,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114年01
月18日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2)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到期時依債
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3)本公司預計於114年02月05日將到期償還款項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
票方式交付各債權人,郵匯費將自償還價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