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公司名稱:聯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 為整合資源及活化資產,本公司擬以公開標售方式出售
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土地及建物。
(2) 有關公開標售事宜委託普華國際不動產有限公司辦理。
(3) 若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及相關法令規範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如順利成交,將再依規定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