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遭羈押禁見,他12月16日突然聲請「解除禁止通信」,台北地院審酌是要傳送「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19日裁准,20日送達。對此,民眾黨回應,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件,並強調依民眾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台北地院裁准柯文哲「解除禁止通信」聲請,法官認為在聲明交付周榆修當下,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迫使民眾黨必須啟動改選黨主席的程序。
對此,民眾黨表示, 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民眾黨指出,他們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
民眾黨強調,民眾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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