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12/23~113/12/23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合創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總金額:新台幣905,000仟元(含稅)
契約起訖日期:依合約書規定
工程內容:租地委建之營造及機電等相關工程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為因應本公司中長期發展、快速滿足客戶需求、公司各廠區集中管理提昇營運效率及
ESG永續發展趨勢,自建廠房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08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08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11月08日公告興建廠房及購置設備之總預算為新台幣
1,500,000仟元(未稅),惟本案工程依實際需求拆分不同工程及承包廠商。
2.本次係因本公司與營造及機電工程之廠商「合創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簽立工程承攬
協議書,且其金額達新台幣905,000千元(含稅)已達「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準則」公告標準,故辦理之。
3.後續待廠房主體結構完工至一定程度時,將會有其他工程之承攬合約,屆時將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範辦理之,若符合公告標準將再行
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