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31
2.公司名稱:新漢智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24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86564號函辦理。
(2)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新漢智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因淨值下降,致背書保證
餘額超過所定限額。
6.因應措施:
新漢智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係替其子公司創博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融資額度提供
擔保,今因淨值下降而超過限額,已於113年12月31日改由本公司(新漢股份有
限公司)替創博股份有限公司擔保且改善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新漢智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及創博股份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之直/間接持股過半
之子公司,此次擔保人的調整對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2)針對本次重要子公司背書保證超限及改善相關事宜,將提報本公司最近期董事會
及下一次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