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為平息房貸亂象,金管會4日與13家銀行業者開會,會中決議設置房貸資訊平台,並呼籲銀行優先承作3大類房貸案件,包括首購族、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承諾貸款案件。至於都更危老土建融轉房貸是否可排除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限額規定,央行擔憂資金恐過度集中在不動產,會中並未做成決議。
金管會4日上午邀集央行、財政部、銀行公會、8大公股行庫,以及中國信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及玉山銀行等房貸業務前5大的民營銀行,由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親自主持,共同研商房貸議題因應對策,與會銀行皆由總經理出席,並於傍晚召開線上記者會,對外說明會議結論。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呼籲各銀行貸款額度應優先提供首購族、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承諾貸款案件等3大類案件,放款償還回收額度也應優先支應此類貸款。
此外,金管會希望銀行建立住宅貸款流量控管機制,也就是針對存款吸收及放款收回情形,進行適當控管。林志吉說明,現行金管會進行《銀行法》第72條之2控管,就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未作細項區分,未來規劃申報資料細分3大類,包括興建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貸款、購置住宅建築貸款、購置企業建築貸款,讓監理機關清楚掌握資金流向,以利未來政策探討。
由於近期不少民眾為申請房貸,求助多家銀行未果,林志吉指出,考量資訊透明公開有助民眾決策,會中決議請銀行公會協助建置「銀行購置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希望每週更新,有房貸需求的民眾可上網查詢各家銀行,是否還有承作房貸的額度,但不會揭露詳細剩餘金額。
另外,會中有業者建議《銀行法》第72條之2的30%限額規定,排除都更、危老建物完工轉房貸、國銀海外分行的境外建築放款、政府機關興建圖書館及運動中心等3項目;業者認為都更危老承作土建融放款,本就不計入72條之2,當建物完工轉成分戶房貸時,可一併排除,另海外建築放款與國內不動產景氣無關,也建議排除。
針對都更危老土建融轉房貸,央行建議金管會整體考量,避免資金過度集中在不動產市場,影響其他產業。金管會聽取意見後,針對業者提出的3大建議並未做成決議,後續將再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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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助民眾申貸 金管會:要求銀行優先承作這「3類」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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