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4期無擔保主順位6個月期美元計價
可贖回利率連結區間計息型金融債券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美元壹佰壹拾伍萬元整
5.每張面額:美元伍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除台北富邦銀行行使「發行人贖回權」外,本債券發行期間為6個月
8.發行利率:固定利率與組合式利率(區間計息型)之組合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配合業務發展需求及充實資金流動性
11.承銷方式:無
12.公司債受託人:無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安和分行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1)台北富邦銀行有權自發行日起,於任一付息日依債券面額全部提前
贖回本債券(2)台北富邦銀行有權於特定事件發生時,於本行另行公告之日依提前
贖回金額全部提前贖回本債券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其他應敘明事項:112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之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