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2
2.公司名稱:訊聯細胞智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子公司訊聯細胞智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藥)113年第二次現金增資
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113年10月02日截止,惟仍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
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三項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03日至113年11月04日
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內,持智藥原寄發之認股繳款通知書至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承德分行及其各分支機構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
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智藥公司總管理中心(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36巷28號
1樓 電話:(02)2795-1777分機1667)。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