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13/12/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聯貸金融機構
3.與公司關係:無
4.變更之原因: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於113年11月27日董事會通過
與聯貸金融機構達成之協議。
5.變更之內容: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同意於今年12月及明年1月間提前償還
45億元,金融機構則以多數決同意豁免並簽訂增補合約。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