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6
2.公司名稱:博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研發中技術名稱:BiG001(OIF/Beta-TCP,骨生長因子/三鈣磷酸鹽)
二、研發中技術用途:促進骨折處癒合
三、臨床試驗介紹:
(一)試驗階段分級:可行性臨床試驗(第一/二期人體臨床試驗)
(二)適應症:開放性脛骨骨折所造成的骨缺損
(三)試驗人數:分四組共35位
(四)試驗設計及主要評估指標:
此試驗設計為探索低、中、高劑量組別的BiG001(1.5、
2及3mg OIF/g Beta-TCP)及對照組(自體骨)之整體有效
率,以做為選用第三期臨床試驗劑量之依據。主要評估
指標為術後30週內包含有效性及安全性之整體有效率。
(A)有效性指標:
1.電腦斷層影像顯示癒合
2.臨床顯示骨折癒合(受試者可全負重步行、疼痛改善
且傷口狀態穩定)
(B)安全性指標:
1.無嚴重試驗藥物相關不良事件
2.患者無須再進行第二次介入性手術
四、臨床試驗期中分析結果:
本次術後30週內低、中、高劑量BiG001及自體骨之整體
有效率分別為80%、54.5%、100%、40%。
五、下一階段事項:
預計於2025年第一季完成所有個案追蹤,並在進行最終
數據分析及臨床試驗報告撰寫後,向衛福部申請結案
報告備查。
六、市場現況:不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上(興)櫃公司重大
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規範:「新藥研發公司向國內
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臨床試驗及確知前開機關同意與否
、取得新藥各期人體臨床試驗 (含期中分析)評估指標之統計結
果與藥證核發與否之證明時,即時發布重大訊息。」
二、上述內容為臨床試驗期中分析結果的初稿,最終備查的臨床
試驗報告(CSR)內容將以TFDA收件版本為準。
三、醫材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