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3/12/24~113/12/2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五位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合建土地標示︰新北市三峽區永安段1763、1765、1766-1、1769地號等4筆土地
(2)合建土地面積:923.86平方公尺(折合279.46坪)
(3)預計分配比例:地主(五位自然人)45%、建方(台灣富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55%
(4)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86,4920仟元
(5)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待鑑價完成備妥估價報告後再行簽約並公告。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待鑑價完成備妥估價報告後再行簽約並公告。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待鑑價完成備妥估價報告後再行簽約並公告。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大樓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待鑑價完成備妥估價報告後再行簽約並公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