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南塘路1號(1號廠房)1-5層
2.事實發生日:113/12/25~113/12/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32,575.45平方公尺,折合9,854.0736坪
(2)每單位價格:
2025/1/1~2026/12/31每月租金624,611.84人民幣(約新台幣2,816,999元)
2027/1/1~2028/12/31每月租金605,484.97人民幣(約新台幣2,730,737元)
2029/1/1~2031/12/31每月租金612,059.83人民幣(約新台幣2,760,390元)
(3)使用權資產金額:45,535,439人民幣(約新台幣205,364,82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惠州市粤泰翔科技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契約規定於租賃期間按月付款
(2)租賃期間:2025/1/1~2031/12/31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目前市場價格及與賣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鑑價機構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及其估價金額47,150,015人民幣(約新台幣212,646,56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春寶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辦公及製造生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新台幣列示金額以匯率4.51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