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前洽定之應募人為統一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61,694,120股。
5.得私募額度:總發行普通股數不超過61,694,120股為限,
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114年1月9日為私募定價日,依據本公司於113年12
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之定價原則定之:
(1)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i)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或
(ii)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i)擇定採前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均價新台幣43.58元,與
(ii)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均價新台幣49.22元,
取兩者較高者新台幣49.22元為參考價格。經綜合考量,
訂定新台幣40.0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價格,未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符合股東會決議之定價原則。前述私募普通股之認股價格係參考公司股價,
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提升本公司業務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與公開募集相較,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
增資之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1/09。
11.參考價格:49.2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40.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於交付日後三年內,
其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股票擬授權董事會,於交付滿三年後
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4年1月9日至114年1月23日。
(2) 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4年1月23日,擬授權董事長得依實際情形
變更之。
(3)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業經本公司113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決定,並擬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依本公司實際需求調整之。就本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簽署
、修訂及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為執行本次私募
計畫所需事宜,以及上述未盡事宜,亦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依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