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3年12月份自結合併營收171.6億元,EBITDA為35.0億元,營業利益17.3億元,
稅後淨利9.5億元,稅後EPS為0.32元。113年全年自結累計合併營收1,993.7億元,
年增9%,EBITDA為425.2億元,年增19%,營業利益202.5億元,稅後淨利138.2億元,
稅後EPS為4.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