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經營AE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遭檢方起訴並延押至今。由於羈押期將屆,新北地院今天(8日)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另外,同案被告張旭昇則被裁定50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施以電子監控8個月。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裁定書後會再研議是否抗告。
郭哲敏、張旭昇遭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又以人頭公司洗錢,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新北地院在4月23日裁定,郭哲敏以5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抗吿,獲高院撤銷處分,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院5月12日重開羈押庭後,仍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最後裁定郭哲敏與地下匯兌共犯張旭昇收押禁見,隨後經開庭訊問仍裁定續押至今。
由於羈押期將屆,新北地院今天開庭後,考量郭哲敏、張旭昇涉案情節、身分、資力與全案審理進度後,認2人以一定金額交保應有相當程度心理約束力,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此裁定郭以5000萬元交保,張以5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施以電子監控8個月。(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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