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發表網誌指,去年本港接連發生多宗大廈外牆石屎或批盪剝落的事件,揭示部分樓宇未有做好維修保養,甚至在收到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後的一段時間,仍未安排維修工程。過去一年,市建局團隊仔細檢視「2.0行動」的流程並作出優化,將循四方面加強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或法團的支援,以切實執行樓宇復修工程,預計第三輪「2.0行動」的業主和法團,在這些措施的支援下,在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由委聘樓宇維修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以至批出工程合約的時間,將由以往平均大約43個月,大幅度縮短至最快19個月便能完成。
四方面的支援包括業主或法團在委聘工程顧問和合資格註冊承建商時,引入「預審名單」,第三輪「2.0行動」申請人必須邀請「預審名單」內的服務提供者入標;制定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要求已申請「2.0行動」的業主和法團遵從;適時介入,以業主或法團的名義替樓宇維修工程招標;及編制一套只涵蓋「強制驗樓計劃」訂明修葺範圍的招標文件,加快招標過程。
市建局於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共收到1,264宗合資格的申請,涉及1,600幢樓宇、大約23.6萬個住宅單位。由發展局、屋宇署和市建局組成的督導委員會正陸續審批申請,部分合資格的樓宇,已在今年5月起,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市建局並向獲批的個案委派專屬的個案主任,協助業主籌組樓宇維修工程。(sl/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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