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調整住房限購政策 放寬外環外購房限制及首套房首付下調至不低於15%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涉及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優化住房信貸政策及調整住房稅收政策。該通知自明日(10月1日)起施行。
對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外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一年及以上。對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該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三年及以上的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套數方面享受滬籍居民家庭的購房待遇。
同時,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實行差異化政策區域的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0%。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相應調整。
調整住房稅收政策方面,調整增值稅徵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五年調整為兩年。(ta/w)~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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