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4
2.公司名稱:牧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自民國115年02月01日起改委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1月13日保結稽字第1140028712號函覆
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5年02月0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及聯絡電話
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