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五法程序有瑕疵內容恐違憲 39名法律學者連署籲退回委員會重審 (2024-05-27 14:52:00)



(記者林泊志/台北報導)立法院明天將繼續審議引發擴權、違憲爭議的國會五法,今有東吳大學教授胡博硯等39名法律學者發表聯合聲明,質疑法案有程序瑕疵及內容有違憲爭議,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審議,將國會改革五法退回委員會進行充分討論,廣泛諮詢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聲明指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二讀程序之「國會五法」,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不但導致國會內部激烈抗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上週五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民意。作為法律學者,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國會五法」的二讀程序,並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



聲明表示,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主要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 325 號、第 585 號、第 633 號與第 729 號解釋,這幾號解釋分別闡明「文件調閱權」、「國會調查權」在權力分立原則下之意義、內涵、權限主體與對象、程序和救濟等內容,劃定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的憲法界限。



其中,釋字第 585 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聲明指出,本次「國會五法」之修訂,不僅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員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權利之限制,釋字第 585 號解釋文曾經申明:「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以及人民是否得拒絕出席、拒絕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現自由、資訊隱私權、財產權等憲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但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聲明說,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法制度。質詢權的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言的基礎。國會調查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實基礎。兩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並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討論。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若繼續倉促在二讀程序中未經審議而全部表決,除了產生許多違憲疑義之外,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



聲明強調,國會質詢或調查權制度的完備化,固然是我國國會改革應該推進的事項, 然而各個民主國家的具體法制設計,均有重大差異無法直接移植,若逕以外國法制之表象作為參考倉促立法,或未顧及憲政體制的權力平衡,甚至對於人民與官員基本權利的過度侵害,將造成憲政體制的混亂。在這個台灣民主發展的「憲法時刻」,我們呼籲立法院不要在本週倉促表決,將其退回委員會,讓相關法案能夠在各界充分參與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若立法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我們也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連署人(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王曉丹(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石忠山(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吳秦雯(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呂彥彬(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玉春(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李志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辛年豐(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



周兆昱(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周欣怡(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林谷燕(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林谷燕副教授)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倖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林書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洪令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洪瑩容(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范耕維(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孫迺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偉群(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徐揮彥(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翁燕菁(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張兆恬(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張桐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許恆達(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許春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



許家源(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傅玲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松茂(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傲予·莫那(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劉臺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蔡岳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鄭明政(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法政組副教授)



簡玉聰(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蘇彥圖(中央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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