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京華城案後,檢廉針對北投士林科技園區案進行偵查。台北地檢署於8月27日約談前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前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時任某壽險公司林姓經理3名證人後,今天(20日)再度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多名台北市政府公務員,以釐清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處理北市科園區地上權案招商過程,是否涉及圖利新光人壽。
北檢5月間因接獲民眾告發,分案偵辦北士科案,案由為貪污治罪條例,柯文哲列為被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於任內通過北士科T16、T17、T18設定地上權案,新光人壽以新台幣44億元取得T17、T18地上權標案,金仁寶取得T16地上權標案。多名北市議員質疑,為何新光人壽投標時免投資計畫書,且3塊基地分開招標,權利金過低。
對此,北市議會於4月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報告指出北市府招標條件一再放寬,T17、T18免投資計畫書涉有行政缺失。且北檢於5月接獲民眾告發,便開始偵辦北市科案,並以貪污治罪條例將柯文哲列為被告。
根據專案小組調查,柯文哲於2021年3月3日在市府會議中指示將基地拆分為T16、T17、T18三筆土地,並將原先僅限生技醫療相關廠商投標的規定,修改為「不限產業類別」,讓新光人壽得以取得投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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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又於同年4月19日,再度指示,要求T16的投標需附上「投資計畫書」,但T17和T18則免附,最終新光人壽成功標得T17、T18土地,土地使用因此不受投資計畫書限制,引發外界質疑其圖利新光人壽的嫌疑。(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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