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標的 | 面額五百萬元,票面利率 3%之十年期政府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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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簡稱 | 十年期公債期貨 |
英文代碼 | GBF |
可交割債券 | 到期日距交割日在七年以上十一年以下,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之中華民國政府中央登錄公債 |
報價方式 | 百元報價 |
最小升降單位 | 每百元0.005元(每一契約最小變動值為250元) |
交易時間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營業日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四十五分 |
每日結算價 | 1.每日結算價採收盤時段成交價 2.若當日收盤時段無成交價,則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十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
每日漲跌幅 | 以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各新臺幣三元為限 |
最後交易日 |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
最後結算價 | 以最後交易日收盤前十五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訂之,但該時段內不足二十筆交易者,以當日最後二十筆交易剔除最高及最低各二筆交易後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替代之。當日交易不足二十筆者,以當日實際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替代之當日交易時間內無成交價,或前項之最後結算價顯不合理時,由期交所決定之 |
交割方式 | 實物交割 |
交割日 | 最後交易日後之第二個營業日 |
部分限制 | 單一月份不超過1,000口;各月份合計不超過2,000口 |
保證金 | 1.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期交所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2. 期交所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臺灣期貨交易所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期交所訂定之成數加成計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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