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推打詐新法 千萬元以上關10年自立晚報 (2024-05-07 17:24:55)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行政院會9日將通過打詐新4法,未來只要涉及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詐欺,刑責3年起跳,最重10年。

行政院會9日將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立法及修法草案,透過打詐新4法,讓執法單位有更進階的法律工具,加速打詐腳步。

針對投資廣告詐騙部分,草案除要求金融、電信、網路業者的防詐責任與義務外,也提供業者避風港跟免責條款,避免業者後顧之憂。

為避免業者不敢下架,草案訂定「避風港條款(安全港條款)」,業者若接獲政府通知,就應該要下架詐騙投資廣告,後續責任由國家負責;同時,業者若是配合政府辦案提供資料,也可免除保密義務。

為了嚇阻詐騙,也加重懲詐力道,草案訂定鉅額詐欺加重罪,未來涉及1000萬元以上的詐欺,刑責3年起跳,視情節最重可以關到10年,等於騙越多、關越久;另外,只要3人組成詐騙集團行騙,將加重其刑1/2;同時,假釋部分引入三振條款,3犯詐欺入獄者未來不准假釋。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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