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0
2.公司名稱: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13/11/19 ETtoday
6.報導內容:”陽明海運(2609)日前董事會通過明年員工比照公務人員加薪3%,
年終獎金12個月,…,預計明年股東會後可分配的員工紅利(員工酬勞)…推估陽明
今年(2024年)EPS估約18元,可發員工紅利8.1個月…”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除了員工調薪幅度比照公務系統外,其餘EPS、獎金和員工酬勞均屬
媒體法人推測,本公司並未發布相關資訊,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