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3
2.公司名稱: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4年11月13日董事會通過辦理持有立德新能源股份之釋股作業。本次釋股
作業擬處分立德新能源之股份計30,000,000股,其訂價及釋股案等相關事項已於114
年11月13日公告在案,其中特定人繳款期間原為114年12月22日至114年12月23日,現
考量新能源景氣波動與特定人繳款作業期間,故調整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4年12月22
日至115年3月3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本公司董事
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