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武漢大洋晶典商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百分之七十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734,86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12,29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2,2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73,8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所需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福州大洋商業有限公司之房地產
(2)價值(仟元):538,656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7,66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29,99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貸款全數清償及合約到期
(2)日期:
貸款全數清償取得清償證明或合約到期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734,86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265,66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0.2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5.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則與前則公告內容相同,僅更正公告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