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20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採詢價圈購方式:依票面金額之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5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發行時程、承銷方式
、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資金運用計畫
項目、資金來源、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
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
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
發行日,並向中華民國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3)為配合本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契約及文件,並代表
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