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鴻漢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上海鴻漢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與長春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14,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9,4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2,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2,1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
(1)公司名稱:長春鴻漢英利鋁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長春鴻漢英利鋁業有限公司與長春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14,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8,1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0,8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8,9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
(1)公司名稱:合肥英利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合肥英利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與長春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14,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2,7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2,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5,4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39,8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7,401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41,6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5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上海鴻漢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64,050
長春鴻漢英利鋁業有限公司:978,654
合肥英利汽車工業有限公司:397,110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上海鴻漢英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37,122
長春鴻漢英利鋁業有限公司:-116,224
合肥英利汽車工業有限公司:-11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