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翁細故殺死友人 二審維持國民法官徒刑17年判決張孝義 (2024-11-20 16:14:1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74歲的葉姓老翁因阻止工廠的陳姓分租客責罵員工,雙方因而結怨,去年5月間陳男到工廠找葉男理論,並在言談中以台語大聲辱罵,葉男亮出水果刀並稱「你再駡得難聽,我真的會刺你。」仍無法阻止陳男辱罵,葉男真的持刀刺向陳男胸口及臉部,造成陳男大量出血死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葉男徒刑17年,葉男以沒有殺人犯意上訴二審;高院今(20)日宣判,認葉男犯殺人罪,事證明確,均有所憑,駁回上訴。可上訴。


被害人陳姓男子是於110年底向葉姓老翁分租廠房,某日陳男責罵女員工,卻被葉男當著女員工的面辱罵,陳隔天就退租。不料事情過了將近1年,陳男於去年5月13日騎機車帶著啤酒6瓶與檳榔前往葉男工廠,雙方沒多久就發生爭執,陳男對葉男以台語三字經或五字經辱駡,葉男拿起桌上的水果刀給陳男看,並恫嚇陳男「你再駡得難聽,我真的會刺你」。


陳男卻嗆聲「我就是不怕死,那你要怎樣?」,隨即往自己停車的位置走去,葉男追上後陳男仍不停辱罵,葉男轉身右手反握持水果刀刺進陳男胸口,再拔出斷了的水果刀刺入陳男左臉頰;陳男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仍因大量出血不治。


新北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為,葉男持水果刀刺被害人的胸部,拔出手果刀後接續持刀刺向被害人臉頰貫穿至頸部,可見其用力之猛與用力之狠,從而,被告主觀上確有殺人的犯意,堪以認定,被告辯稱其只是具有傷害的犯意,顯不足採。依殺人罪判刑17年。


葉男上訴二審,仍主張自己只是具有傷害的犯意且否認持刀刺被害人臉上一刀。


高院合議廷庭審酌,原審就被告犯殺人罪,事證明確,均有所憑,且認定事實並無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適用之法律亦無違誤。被告上訴否認持刀刺被害人臉上一刀,及主張無殺人之犯意,均不可採。駁回葉男的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不實估價單詐保險金600餘萬 劉姓幫派份子羈押禁見


澎湖當中繼走私大麻687公斤 澎檢起訴求重刑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3709.07 3,172.26 3.50%
以太幣ETH 3056.00 -152.25 -4.75%
瑞波幣XRP 1.08 -0.04 -3.39%
比特幣現金BCH 434.36 -17.63 -3.90%
萊特幣LTC 83.18 -6.00 -6.73%
卡達幣ADA 0.794439 0.06 8.15%
波場幣TRX 0.194497 -0.01 -3.80%
恆星幣XLM 0.246486 0.01 5.95%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