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與中信金雙龍搶珠,希望與新光金聯姻。公平會今天證實,台新金、中信金均已向公平會送出結合申請,不論是公開收購還是合意併購,在競爭分析的立足點一致,但2案都還需檢視資料是否齊備,尚未進入審議階段。
由於公平會最長可以有「30+60」個工作天審查,審查結果要在台新金和新光金10月9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前出爐,機率相當低。
新光金與台新金董事會達成合意併購共識,但中信金半路殺出,宣布對新光金發動敵意併購,新光金出嫁陷入複雜三角戀。
中信金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依規定,金管會須在9月16日前作出准駁決定,而
為了爭取先機,台新金與中信金均已向公平會遞出結合申請。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新新併、中新併都屬水平結合,公平會未來將聚焦4面向審查,一是市場集中度的改變;二是單方效果,結合後是否會更容易漲價;三是協同效果,是否因此更容易採取一致性行為,如聯合訂價等;第四則是考慮綜效,結合後是否能提供給消費者更多元的服務。
陳志民表示,不論是新新併、中新併,營業規模都很大,是眾所矚目的案件,即便都已遞件,公平會必須先檢視資料是否齊備、是否需要補件,確認資料齊全後,才會進入審議。
按照過往經驗,由於結合案所需資料複雜,業者耗費數月時間補件的情況不算少見。
這次台新金、中信金爭搶新光金,陷入雙龍搶珠局面,金控史上首見。陳志民表示,不論是公開收購還是合意併購,一旦進入競爭分析,立足點都一樣,並沒有誰優誰劣的問題,只是走公開收購的話,程序上會有額外要求,被收購方有權利表達意見。
至於公平會是否需要在兩案當中做出決定,陳志民表示,公平會僅就市場競爭層面進行審議,不會做出選擇題。換言之,公平會「兩案一起過」的可能性也存在。
由於台新金、中信金各自與時間賽跑,外界關注公平會審議時程,陳志民表示,公平會單純考量市場競爭,業者各自的程序進行要件,如公開收購時程,並不在公平會的考量範圍內。
公平法規定,參與結合事業在公平會受理申報後起算30個工作天內,不得進行結合,必要時,公平會得將審查期間再延長60個工作天。
也就是說,公平會最長可以有「30+60」個工作天審查,但此案因規模大且受到矚目,公平會勢必審慎處理,結果要在台新金和新光金10月9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前出爐,機率相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