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傳媒/綜合報導)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代理」偵查隊長陳建志5日才因刑事長官力保、就任新職,不料,士林地檢署今(9日)偵結陳在2019年擔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長任內,洩漏偵辦資料給洗錢集團,事後喝花酒、收錢又收禮,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包庇犯罪組織罪起訴。縣警局表示,收到起訴書後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呈報警政署予以停職。
陳建志今年52歲,警大69期,曾擔任過新北市瑞芳、汐止分局偵查隊長,2018年調任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2020年8月擔任北市北投分局偵查隊長。2021年10月因喝花酒事件曝光,他改調北市刑大經濟組長,期間又因護航業者事件曝光遭警政署列管,2022年他自請降調巡官,到宜蘭三星警分局任職,只為避風頭。
警界人士指出,陳建志剛到宜蘭服務還很低調,不料半年過後,職務一路升遷,先後擔任礁溪警分局偵查員、宜蘭警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蘇澳警分局「代理」偵查隊長。本月5日縣警局發布人事派令,陳建志的「代理隊長」工作轉進羅東警分局,今天(9日)報到,不料第一天就傳出遭士檢起訴。
據了解,陳建志在台北市服務期間,就喜好出入有女陪侍的茶室喝酒,外界稱為「茶桌仔志」。他調到宜蘭縣服務後,再度發揮長袖善舞的功力,與宜蘭縣刑警界主要幹部關係良好,經常出入隱密招待所喝酒。陳建志甫到宜蘭擔任「巡官」偵查佐半年後,隨即以「代理偵查隊長」頭銜,遊走各分局。
陳建志代理羅東警分局偵查隊長上周派令發出後,縣警局內部人士即對此傳出不少質疑聲浪,認為陳建志早已被警政署及警察局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何以能一路升遷?「明知他有問題,還替他洗白、保他一路高升」,抨擊警局人事督考機制完全喪失,才會讓有問題的人高升,位居要職。
宜蘭縣警察局表示,陳建志被控包庇地下匯兌業者,士林地檢署偵結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該局尊重相關司法調查,收到該案起訴書後,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停職處分。
士林地檢署偵辦高豐達、陳坤忻等地下匯兌業者在2019年3月間違反《銀行法》案件,意外發現業者經他人介紹認識時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長陳建志。陳不但替業者護航,指導業者規避警方查緝,協助業者逃避追訴,甚至還出入高檔餐廳及有女陪侍招待處所,索取昂貴燕窩禮盒做私人公關贈禮。檢調發現陳建志累積收受至少10萬7525元的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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