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11
2.發行股數:普通股3,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共計3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
認購,其餘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持有股數按比
例認購,每仟股約可認購9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
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05
13.最後過戶日:113/09/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05
16.股款繳納期間:113/10/11-113/10/2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9/1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市政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9月0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64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依據113年07月23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
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條件有所改變而有修訂之必要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