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第10屆董事會第7次臨時會議決議如下:
中華電信公司行政執行副總經理簡志誠先生自113年9月30日升任董事長,
免兼網路技術分公司總經理,其遺缺由技術執行副總經理黃志雄先生兼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113年9月3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