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04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3年第2季合併財報之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綜合損益表、附註三十四、附註四十五及iXBRL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不適用/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0.32、稀釋每股盈餘0.31/第11頁
不適用/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0.32、稀釋每股盈餘0.31/第99頁
不適用/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0.32、稀釋每股盈餘0.31/第131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不適用/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1.12、稀釋每股盈餘1.09/第11頁
不適用/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1.12、稀釋每股盈餘1.09/第99頁
不適用/113年4月至6月基本每股盈餘1.12、稀釋每股盈餘1.09/第131頁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財務報告及iXBRL資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