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05
2.公司名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已於113年9月5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
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特再催告,自113年9月6日至113年10月7
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
至國泰世華銀行世貿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股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
利。
(2)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盡速將所認購之股數,撥
入其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
路4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