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順詮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英順達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順詮科技有限公司為聯屬公司,
皆為英業達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48,82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03,4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3,4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公司名稱:上海順詮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英業達(上海)有限公司與上海順詮科技有限公司為聯屬公司,
皆為英業達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97,76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77,5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77,5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5,12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31,856
5.計息方式:
依照約定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依照約定還款
(2)日期:
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915,40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2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第一筆貸出資金之公司為英順達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筆貸出資金之公司為英業達(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