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1.事實發生日:114/10/09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三陸儲能(股)公司董事長於114/10/09由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3.因應措施:子公司董事長將全力配合調查,對於高雄地方法院之裁定將再提出抗告。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子公司相關營運事宜由專業經理人持續進行,財務、業務運作一切正常,不受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鍾嘉村董事已於114年10月7日起辭任董事長職務,現僅擔任董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