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天(20日)下午宣判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釋憲案」,大法官維持一貫見解,認為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對於憲判結果,廢死聯盟傍晚召開記者會表示遺憾,痛批政府用死刑回應被害人的傷痛,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保護社會的政策,由於現行37名死刑定讞個案不具判死條件,後續也將協助他們提出救濟。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點宣判死刑是否違憲,大法官認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行部分,須符合2公約屬最嚴重犯罪情節,且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在第三審必須強制辯護並行言詞辯論,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可宣判死刑。
針對死刑釋憲案結果,廢死聯盟今天傍晚召開記者會,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對於死刑違憲宣判表示遺憾,從判決可以看出,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沒有全程強制辯護、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被告並未排除死刑等,以憲判字第8號來看,以上均違反被告的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
「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林欣怡痛批,政府總是以「台灣還沒有條件廢死」為假命題,試圖用死刑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導致改革步伐無法前進。
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指出,今天的判決大家不要只看到「合憲」,也要看到它對於現行死刑制度的限縮條件,憲法法庭這次終於承認現行死刑制度的問題,「到底什麼樣的犯罪可以判處死刑?」現行37個死刑定讞個案中,因為很多不具備上述條件不該判死,後續也將協助37名個案提出救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也說,這次憲法判決受到國際關注,今天判決結果也承認現有程序不夠嚴謹,並要求相關機關在2年內修正,雖然今天釋憲的暫時處分全部被駁回,但這37名死囚仍身陷風險,呼籲台灣政府應暫停死刑。
對於國民黨批評賴政府推動實質廢死,廢死聯盟也直呼「很荒謬」,台灣邁向廢死是跨政黨的共識,2009年國會跨黨派通過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反問國民黨的立委到底知不知道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內容為何,呼籲他們才要好好理解自己通過簽署的法律內容。(責任編輯:許雅慧)
★「廢死釋憲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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